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已对自己健康状况做出承诺(《健康状况承诺书》内容见附件)。因考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社会考生和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10月27日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自行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自理。本市或外埠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可。

特别提示:考生可于10月25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社会考生和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向考点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10月16日)开始,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10月16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六、所有考生必须出示“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即绿码)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七、所有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封闭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校进行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十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参加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考前14天内本人体温和健康状况均正常,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强制隔离期、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人群。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原标题: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原文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1/1013/79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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